问题 | 怎样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乃指有意挑起争鋒,随意殴打、侵扰他人或是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或者于公开场合煽动闹事,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之恶性行为。
该罪行之构成要素包括: 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寻衅滋事的蓄谋,也就是不存在缘由地引发纷争、蛮横示强等心态。 客观行为则具体表现为: 任意暴力伤害他人,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之人; 追袭、拦阻、谩骂、威胁他人,情节恶劣者; 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以及在公共场所煽风点火,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之人。 例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携带武器随意殴打他人等情况均可被视为“情节恶劣”。 而强行索取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一千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两千元者,亦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判定需要结合行为人的动机、手段、危害结果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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