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两个人算团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在开设赌场罪中的参与者而言,往往会被认定为团伙犯罪。
这种情况下,任何二人均可形成团伙关系,共同涉嫌犯罪。 当涉及到开设赌场这样的特定犯罪时,若两名以上的人员能够达成共识并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实施犯罪活动,即可视为共同犯罪。 然而,对于究竟是否应该将其归类为团伙犯罪,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估,包括他们在犯罪中所承担的职责、所起的作用以及是否存在犯意联络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如果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两名涉案人员之间能够互相协作,并且具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如其中一人负责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而另一人则负责招徕赌客和管理赌局,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团伙犯罪的基本特征。 然而,最终的判定结果仍需依赖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并由司法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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