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属于赌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赌博行为在法律领域中的界定,我们必须认识到并不是仅仅依据赌资的具体数量来进行判断的。
一般而言,当某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或是单纯地将赌博作为自己的职业谋生手段时,那么他所涉及的问题便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了,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赌博犯罪。 所谓的聚众赌博,是指组织三名或多名成员参与赌博,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通过抽取头息的方式获得的收益累积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或者是参与者所投入的赌资总额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 又或者是参与赌博的总人数超过了二十人; 甚至是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并从其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用等行为。 至于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则是指那些沉迷于赌博活动,长期以此为生的人。 他们往往将赌博所得视为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 然而,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只要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的,都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至于“赌资较大”的具体标准,则由各个省级公安机关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