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的判定,通常需要从以下多个层面加以考量:
首先,需考察其是否具备非法性特点。 这体现在行为人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关批准或也就借助于合法经营形式,来实施资金吸纳活动。 其次则是公开性特征,即行为人通过各种媒介如电视、报纸、网络、推介会、传单以及手机短信等途径,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再次,行为人必须借助诱惑力,表现为向集资参与人承诺在指定期限内,采取货币、实物、股票等多种形式,实现还款付息或是给予一定回报。 最后,行为人性别具备社会性特点,即以吸取社会不特定人群为目的进行广泛资金吸纳。 一般而言,若某一行为能够全部满足上述四个特征,便有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嫌。 然而,在实际判定中,还需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全面且严谨的斟酌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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