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是不是没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起诉往往并不形成案底记录。
不起诉意指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判定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等因素,进而决定不对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裁决。 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未经过法庭的有罪判决,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遗留记载为案底的记录信息。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中,例如酌定不起诉的情况,可能会在某些特定系统内留下相应的记录事项,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类记录亦不能被视为常规意义上的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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