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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转移财产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自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起,如果被执行人故意藏匿、隐秘、侵害、出售、损害已经被特定执法机关采取了封锁、扣押和冻结措施的相关财产,同时该执行人员又无条件地让渡或以极其明显且异常低廉的价格进行财产置换,从而使得法律裁决和司法判决失去实际执行能力的话,此时他便可能犯下了“转移财产犯罪”。
因此,总结起来说,只要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上文中提及的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触发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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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4: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