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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设赌场多少金额定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适用刑法判定开设赌场是否构成犯罪时,并非仅仅以一定的金额作为唯一决定性的依据,而是需要对案件的各种情节进行综合权衡考量。
通常而言,不论其涉及金额大小,只要有实施开设赌场这一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设立赌博网站并接收任何形式的赌注、以此方式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进行组织赌博活动、为各类赌博网站充当代理人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等行为,均可视为涉嫌犯罪。
然而,若在开设赌场过程中,抽头渔利的总金额累计达到了三万元以上、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员总数累计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程度,那么这种情形便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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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