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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罪行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行为”是指持卡者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且在客观上超过了国家有关部门所制定的信用卡使用限额或时限进行透支消费,并在银行经过两次合法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欠款的行为。
此类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举例来说,有些持卡者明明知道自身缺乏偿还能力,却依然大手大脚地透支消费,肆无忌惮地挥霍透支资金,甚至通过非法套现等手段获取资金,将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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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