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中未动手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聚众斗殴案情中未有实际行动的涉案人员,一般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他们在整个案件中所发挥的角色和内心真实的动机进行判定。
若其中的非行动方当事人事前未曾参与任何策划事项、组织协调工作或积极进行煽动挑拨,并且在事发过程中并未产生任何协助或鼓舞他人的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情节较为轻微,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倘若这些人确实存在上述所述的行为,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