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案件终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求撤销缓刑诉讼案件的终止,往往需要满足以下一系列特定的条件:
例如,罪犯在申请缓刑过程中采用了欺诈、舞弊等不当行为获得了这一权利; 在缓刑执行期间,由于罪犯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已经达到了被取消缓刑的标准; 或者是因为罪犯自身的病情得到了有效治愈,已不再符合原先申请缓刑时所需的医学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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