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追究期限为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问题,需以该罪法定最高刑为准进行判定。
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六个月。 因此,若法定最高刑未达五年有期徒刑,则经过五年后便无需再行追诉。 鉴于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故而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若超过追诉时效,则原则上将不再予以追究。 但是,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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