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被宣告监外执行者也会留下犯罪记录。
监外执行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针对特定罪犯所采取的刑罚执行措施之一,然而它并不意味着罪犯获得了无罪的认定。 只要经由法庭判决确认有罪,那么任何一位公民都会在法律系统中留下犯罪记录。 这些记录将对个人未来的职业发展、参军入伍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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