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属于什么罪行类型案件类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为了实现非法占有的目的,未经准许而肆意超出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行多次催收之后仍然拒不偿还的违法行为。 这一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及公共财产权益,对私人财产权也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对恶意透支进行判定时,我们必须综合考量持卡人透支的金额、透支后的实际表现、以及其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实际能力等多种因素,以作出更加准确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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