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所涉及的刑事诉讼通常被划归为“公诉”类型。
在此情形之下,被害者并无权利主动撤销诉讼请求。 需要明确的是,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控,而非由被害人自行决定是否提出诉讼或者撤销诉讼。 然而,若出现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不构成犯罪等特殊情况,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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