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纳大众资金犯罪,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变相吸纳公众存款罪,是指我国在金融管制层面上所严明禁止的,以巧妙伪装的形式,擅自吸纳公众资金,对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的违法行为。
例如,某些机构或者个人,虽然并没有直接以存款为名目,但是他们却通过承诺给予高额回报、筹集大量资金等手段,向广大不特定的人群进行资金的吸收,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触犯到这个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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