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乃是指持有或使用信用卡的人员,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而滥用这种金融工具,超过了所有相关规定所限定的标准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消费,并且在经过发卡行给予的两次催缴通知之后,仍然逾期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清偿的违法违章行为。
一般而言,这类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无节制地挥霍透支所得的资金,以至于无法偿还债务; 透支之后选择逃逸、更改联系方式,甚至逃避银行的催收工作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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