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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暂时性地监外执行,这是一项具有严谨程序的司法流程。
首先,犯罪者本人或是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可以启动申请程序。
接下来,由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如果认为符合相关条件,便会将相关的证明文件提交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在这个过程中,执行机构会对犯罪者的病情诊断、孕期检查或者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进行严格的核实和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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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