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诽谤罪的证据链存在严重缺陷或缺失,从而导致指控犯罪的严密性和说服力下降时,法院通常会选择不对涉案被告作出定罪裁决。
在此情形之下,公正且严格地贯彻“疑罪从无”的审判原则便显得至关重要。 根据这一原则,在所有可获取的证据均未能铁证如山地确证嫌疑犯所涉事实罪行之时,法院必须从假设其无罪出发,以确保被告的法定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并尽可能杜绝冤案、错案的发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司法程序的终结,只要在其后的侦查过程中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先前终止的程序仍然可以在必要时重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评议、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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