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没动手的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群体性斗殴行为中的参战者身份问题上,其是否触犯法律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考量和认定。
举例来说,若在斗殴事件发生之前,未曾直接参与打斗的人员便积极地介入策划、组织行动中,甚至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那么同样会被判定为违法犯罪分子。 然而,倘若该等非参战人员是在无可奈何之下被迫卷入漩涡之中,亦或在现场活动过程中并未表现出任何显著的行为推进,那么他们有可能会在法律意义上被定义为无罪个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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