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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殴打他人未处罚算案底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对他人进行暴力侵害的行为,如若未能受到应有的惩戒,应当视作无案底事件。
而所谓案底,则通常指向某个人在以往的生活经历中曾经发生过触犯现行律法或是构成犯罪的行为所留下的记录。
在未曾遭受处罚的情况下,这类行为便无法被确认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而也无法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也就谈不上会产生案底了。
然而,这并非表示这类行为就能够得到社会的默许或认同,或者就是完全没有其存在的问题,仅仅只是因为在遵循法律程序的过程中,尚未达到足以留下案底记录的严重程度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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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4: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