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怎么立案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警方往往会对行为人和其行为导致的潜在威胁进行全面的评估,其中包括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
例如,当行为人肆意凌虐他人,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对他人进行无休止的骚扰、追击、侮辱或威胁,同样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或是强行获取他人财物,甚至任意损毁或侵占公务或私人财产,情节严重到无法容忍的地步; 更有甚者在公共场所挑起事端、制造混乱,对公共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综合上述表现,若行为人频繁出现此类恶性行径、已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产生较大金额的财产损害,甚至激起社会公众极度恐慌的情绪,那么立案侦查的标准便很有可能被触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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