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购合同上签字需要担责任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法规 |
解答 |
一、采购合同上签字需要担责任吗 在采购合同上签字,采购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 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 2、归责原则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3、责任方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而违约责任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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