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赌博如何定性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实施聚众赌博行为界定为赌博罪。
如果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纠集三名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其所索取或另得的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赌资总计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或者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已高达二十人及以上时,那么便足以构成本罪名。 关于对这一类聚众赌博犯罪嫌疑人的惩处程度与方式,则需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判断。 依照惯例,涉事人均须接受行政控制、拘留以及有期徒刑等刑事责任追究,并且要缴纳不等额的罚金作为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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