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之后能不能监外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定为罪犯后,确实存在获得监外执行许可的可能性,然而,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条件。
通常而言,若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接受长期治疗并在监狱外进行康复; 或者罪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需要照顾自己的孩子; 又或者罪犯因身体原因无法独立生活,这些情况下,只要罪犯的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便可考虑给予监外执行的许可。 然而,对于涉及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申请保外就医时应严格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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