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追诉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嫌非法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刑事追责标准明确如下:
首先,涉案商品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0元; 其次,在伪劣商品尚未实际售出之前,其价值总额已经达到了人民币150000元以上; 最后,即使伪劣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人民币50000元,但如果将已售出商品的销售额乘以3倍之后,再加上尚未售出的伪劣商品的价值总额,仍然达到了人民币150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