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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定恶意透支的情形有几种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通常涵盖如下几类表现形式:
明确知道自身财力无法偿还大额透支金额却仍然频繁过度透支,无法如期归还债务者;
肆无忌惮地挥霍所持有的透支额度,导致无力偿还欠款者;
在透支消费之后,选择逃逸躲避并更换联系方式,逃避银行的催收追讨者;
通过抽逃、转移资金,藏匿财产等手段,以逃避偿还贷款者;
利用透支所得资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者;
以及其他任何非法占有他人资金,且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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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