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犯罪逃跑溺亡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形之下,往往不需要再对已被确认遇难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审判。
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身亡即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式结束。 然而,假如在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前所犯下的罪行已有确凿而充分的证据证实,则仍需对该犯罪行为做出准确的定义与客观的记录。 即便面对嫌疑人离世的事实,也不再会施加任何形式的刑罚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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