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构成骗取贷款罪情节特别严重这一概念的具体标准,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因素进行衡量,诸如骗取贷款的金额达到过于庞大的程度;
对金融机构造成了严重且不容忽视的重大经济损失; 多次实施骗取贷款的不法行为; 以及采用极其恶劣的办法来骗取贷款等。 然而,实际的判断尺度将因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其各案子的具体情况而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一般而言,倘若骗取贷款的数额高达数百万元以上,或者导致金融机构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数百万元,这样的情节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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