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要犯罪前是否违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并不是以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存在违法行为作为必要的成立条件。
该项罪名主要考察的是犯罪分子实施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能否达到我国法律所设定的严重程度。 如果行为人有能力或者通过组织、指挥等方式召集众多人员在公共场所进行扰乱活动,导致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行秩序遭受了极其严重的破坏,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被判定犯下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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