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房屋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房屋罪一般被定义为非法占据他人不动产的违法行为。
关于其立案基准,通常规定如下:行为人为满足自身非法占有之欲望,未经合法程序将他人所拥有的不动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无归还意愿或能力。 若侵占行为情节严重,例如对房屋所有权人构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干扰到所有权人的日常生活秩序等情况时,便可能符合立案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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