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害罪的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伤害罪的追诉期限已然超过,此举通常意味着不再能够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这并不代表犯罪行为就可以被轻视或者遗忘。 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即使追诉期限已经过去,若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且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司法机构仍有可能重新审视并决定是否启动追诉程序。 此外,尽管刑事责任或许无法得到追究,但是民事赔偿责任却依然可能存在,受害者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犯罪嫌疑人提出经济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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