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侵犯客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客体要素,本罪所侵害的对象既包括国家治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同时也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益。
2.客观方面,本罪所呈现出的外在表现主要是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来干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举止,抑或是干扰阻止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顺利完成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在此过程中并未直接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法,但是已经导致了严重后果的情况。 3.主体角色,本罪的犯罪实施人是普遍适用的一般主体,只要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任何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意图,本罪的内在体现为故意心态,即明确知晓对方依法执行职务的身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却故意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使其无法继续执行职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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