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认定不标准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抢夺罪,通常可划分为未遂和既遂两个层次进行分类。
所谓未遂,即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夺行为,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未能成功地将被害人的财产占为己有。 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抢夺行为虽然已实际发生,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其原本意图抢夺的财物仍保留在受害者手中。 这种情况便属于抢夺罪的未遂形态。 反之,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且成功地将受害者的财物据为己有,则称之为抢夺罪的既遂形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夺致人受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