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别人诬陷得了抑郁症怎么维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有人员遭受恶意污蔑和诽谤时,他们可选择向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或法院进行报案或检举,为之提供必要的协助。
另外,对于那些其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情或者涉嫌犯罪的行为人,被害方也具有上诉至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权利,以期获得公正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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