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采矿产能否引用为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矿产资源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作为盗窃罪的直接援引条件。
从法律层面来看,对于此类行为更多是基于非法采矿的定义而进行定罪。 非法采矿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我们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科学化管理以及严格的保护措施。 然而,若盗采行为同时满足了盗窃罪的所有构成要素,例如以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较大,甚至是多次实施此类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同时触犯了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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