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犯罪证明三个月内可以开两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事项并未设定次数上的限制,然而并非可以毫无限制地随意进行操作。
当特定主体因触犯法律而遭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细致严谨的侦查工作且确认其确实存在违法犯罪事实之后,该涉案人士将被公安机关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并经过人民法院进行依法作出判决者,应被视为罪犯,其具体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会被收录备案。 相对于此,若从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则不存在犯罪记录。 从这角度来看,并无犯罪记录实际上是通过公安机关的权威证明来证实其无罪。 在这份证明文件中,无犯罪记录这一说法意味着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为了取得这种重要文件,每位公民都需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通常情况下,只有面临诸如参军入伍、寻找工作以及申请加入共产组织等人生命题时才会考虑要求开具此类证明。 而所需办理的流程也是十分严格规范的,必须得到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开具的正式推荐信函,个人或单位只有手持这样的信函才能前往公安机关请求办理。 在公安机关确认无案底之后,便能够依法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此,对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次数并没有硬性规定,只需在实际需求发生时便可依法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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