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检察院说犯罪情节较轻,会不公诉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检察机关认定案件情节较轻之时,它有可能因故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然而这并不必然发生。
对于是否具备公诉资格,这需要对各种复杂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
犯罪情节的轻重仅仅是检察机关审判是否启动公诉程序的众多因素之一要素。
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立下了显著的功劳表现,或者是初次涉案或偶然犯罪者,此外还有愿意承认罪行、接受罚款处罚,并且努力弥补受害人受到的损失,同时获得对方谅解等等情况发生的话,那么检察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就可能会认为该案件没有发起诉讼的必要性。
然而,假如犯罪行为恶劣至极并且对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即便其犯罪情节相对于其他程度严重的犯罪来说显得轻微,检察机关亦有可能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1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