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里的过失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过失犯罪,通常是指作为主体的行为人在其主观方面理应具有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会引发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严重后果的先觉意识,但由于自身的疏忽大意使得该预见并未能发生,或者虽然已经有所预见却基于过分的自信于可把握的能力而作出了错误判断,从而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
对于过失犯罪中的疏忽大意型犯罪而言,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本应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社会后果进行充分的预测,然而却由于自身的疏忽大意而忽视了这一点,最终酿成事端。 举例来说:当一名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他理应密切关注路况以及道路两侧的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情况,但是由于疏忽使他未能做到这一点,从而引发了交通事故。 至于过失犯罪中的过于自信型犯罪,它则是指行为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但是出于过高的自我评价而轻信自身有足够的能力足够防止此类后果的发生,最终使危险变为现实情况。 在此方面,我们可以用一位电工作业人员的例子来解释。 这位电工明明知道他所执行的作业可能存在潜在的危险,但是却过于迷信自身丰富的经验,相信自己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结果还是导致了不幸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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