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赃怎么认定罪名判几年徒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销赃处理案件时,依据我国律法的相关规定,这一行为被称之为“隐匿、掩盖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因其产生的利益收入”的犯罪行径。
在初步审核是否构成该罪名时,法庭需从多角度进行审视评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点: 1.明确知晓所处理之物乃是他人通过非法手段(例如盗窃、抢劫等)获得的犯罪所得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 2.在明知的前提下,仍对这些物品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理销售或采用其他方式来掩盖其真实来源和性质。 例如,尽管知道某项财产是使用不正当的手法,例如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得的,却依然选择从事了上述行为。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于那些明确知晓是通过犯罪手段获得的入账与出账交易记录并为之提供庇护府邸,包庇退还资金路径,代理出售,或者使用其他手段来掩盖、隐藏其真实来源和性质者,将面临以下制裁: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内,并处或者单独罚款。 若情况更为严重,则有可能因涉及的事实、数额庞大,犯罪频繁度高等因素导致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七年之间,以及额外的罚金刑罚。 通常而言,轻微程度的犯罪状况,例如首次犯罪且涉案金额较小时,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为轻微的刑期; 反之,若犯罪行为恶劣严重,如同盟犯案次数众多且金额巨大,那么可能会遭受更重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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