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赃罪怎么判定知情和不知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中将销赃罪明确规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为了精准判断涉案人员是否明知所收购的物品系赃物,需全面审慎地分析诸多相关因素。 一般而言,如行为人以显著偏离市场公允价值之低价购得财物,或是在收购过程中对方无法出示有效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亦或是所收购之物品与正常合法交易环境下的物品存在明显差异等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明知。 然而,若行为人在正规的交易场所,以合理的价格,遵循规范的交易程序购买物品,同时对方也提供了看似合理的来源证明文件,则有可能被视为不明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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