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的范围有哪些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包庇罪,简称窝藏罪,是指明知某个人涉嫌犯罪却仍然为该人提供隐蔽场所或财务支持,以及助其逃脱法网或是提供虚假证据以误导司法机构的行为。
这类包庇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其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了以下几种: 第一,故意为需要避祸的罪犯提供密闭式居所及财务资源,让他们可以暂时隐藏自己的行踪,避免遭到警方的追捕; 第二,积极协助那些已经触犯律例的人士逃避刑事司法的追究,例如为这些犯罪者提前规划出安全的逃跑线路并提供各类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 第三,向司法机构提交虚伪的声明材料,试图掩盖罪犯们的真实罪行,从而达到帮助他们逃脱法律严惩的目的。 值得强调的一点是,构成包庇罪的关键因素在于行为人必须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性,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明确意识到对方是正在接受审判的罪犯,然后才会做出实质性的包庇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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