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了欠账人的货物还算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情形中,是否足以构成盗窃罪,需采纳全面的视角和事实依据进行综合评估。
例如,当个体在未经欠款方明确同意之下,采用盗窃等隐蔽手段获取他们的货物作为通过抵偿债务之用,并且所涉及的货物价值已经超过盗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而触及到判刑的门槛时,那么这极有可能被视为盗窃罪行。 然而若是在该过程之前,有关各方存在过详细的磋商行为,或者在获取货物之后立即通知欠款方并阐明其用途是用于抵消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便实际采取了类似行为,亦未必会被判定为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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