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怎样定刑期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危险驾驶罪之刑罚期限时,我们需要依据各类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加以衡量与判定。
若涉及到疯狂驾车的追逐竞驶行为,且情节十分恶劣; 或是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 亦或从事于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甚至严重超越规定时速行驶;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下,罪犯都将面临拘役惩罚,并且还须支付罚金。 请注意,相对于未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此类犯罪所受到的刑期往往较为短暂。 然而,如果存在其他加重情节,例如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方面的问题,刑期则可能会进一步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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