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主观客观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罪名在主观层面上则显露出故意色彩的犯罪意图,一般情况下均以追求自我霸权、打击报复他人等非正义目的为主导,公开无视国家法律制裁及社会伦理道德的尊严。
而其犯罪的主观动机往往并非源自于某一种个人间的利益摩擦,亦或是仅为获取某些物质财富而为之。 从客观角度来看,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纠集众多人员结成团伙进行斗殴的行为。 所谓的“聚众”,通常是指参与人数众多,最少不得低于三人; 至于“斗殴”,主要是指通过暴力手段互相搏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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