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都用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乃为对社会公共良序有力维护之法律制剂,其主要内涵即在于对无理挑衅、肆意击打、干扰他人生活以及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资源等不良行径进行严惩不贷;
亦针对肆意制造公共场所的混乱乱象,严重损及社会稳定秩序的举动加以干预。 举例来说,如在公共场合无缘无故予以他人暴力袭击、追逐阻截辱骂他人等人身侵害,若情节严重具备恶劣品质,便极有可能构成上述罪名。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并慎重对待的问题是,是否构成该罪,需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与准则,决不可被滥用而侵害他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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