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说犯罪情节较轻,会不公诉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倘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且具备不起诉的可行性,则往往需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归案后认罪悔罪表现以及是否曾实施自首或者立功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决策。
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其可能源自法定不起诉,即被告人事实上并未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规定的某一种情形; 亦或是酌定不起诉,即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现行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予以免除刑罚; 此外,还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决定不予起诉,这意味着即便在经过了补充侦查之后,仍无法达到起诉的基本标准与要求。 若您对检察机关可能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持有疑虑,您有权向该机构提出申诉或者投诉,要求其充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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