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恐吓骚扰是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他人进行威胁和骚扰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我国法律中的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指无视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肆意挑衅,随意地进行攻击、骚扰他人或者任意地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或者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当这种恐吓和骚扰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并破坏了社会秩序,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 (1)随意地攻击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行夺取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行的轻重,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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