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案底吗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破坏社会和谐、危害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类型。
在审理这类案件后,若法院裁定被告成立相关指控,则涉事人员通常将记录在案,这就是所谓的“案底”。 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全面分析和评估其主客观两方面因素。 从主观角度来看,要着重考察被告人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而从客观层面上看,则需审视该行为是否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实质性的威胁或实际损害。 以放火罪为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实施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有人蓄意实施放火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即便尚未产生严重后果,亦可认定为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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