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辱骂加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他人进行恶毒侮辱及恫吓,很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该罪名指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挑逗事端,任意残忍殴打、欺凌、侵扰他人,或者任意毁灭、占有公私财产,或者故意在公共场所制造骚动,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如果这些行为带有极为卑劣的性质,造成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那么它们便可能满足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素。 举例来说,多次对他人进行恶毒侮辱、恐吓,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持有武器进行恶毒侮辱、恐吓; 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者、乞丐、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进行恶毒侮辱、恐吓,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只要其破坏了社会秩序,都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 (1)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行夺取或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同时处以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