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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是否要追缴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向开设赌场的行为提供资金,会被要求进行追缴。
众所周知,开设赌场属于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而对于这类行为提供资金的行为,无疑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犯罪活动的持续发展。
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审视,这样的资金扶持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危害性,已然违背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规范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价值准则。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任何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均应予以及时追缴或责令退赔;
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也应立即归还;
对于违禁物品及用于犯罪的个人财物,则必须予以没收。
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都必须如数上交至国库,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因此,向开设赌场的行为提供资金,无疑属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范畴,理应受到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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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4:12:19